世人皆知 iOS 系统好用,却不知 iOS 系统背后,iOS 软件的开发者和苹果公司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一段段“爱恨情仇”故事。
不说其他国家的,也不说时间久远的,此前微信和苹果之间就产生了关于收费的问题,原因很简单,苹果想要参与抽成用户给作者赞赏的费用。
但是,微信肯定不干,这是用户之间的鼓励、赞赏行为,软件本身不参与其中利益分成,所以微信一分钱捞不到,苹果凭什么也想捞这笔钱呢?
微信一怒之下取消了赞赏制度,最后还是苹果妥协了,微信也因此恢复了【赞赏】功能,并表示微信和苹果都不会收取其中费用,这事情才算告一段落。
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国外,都会有 iOS 开发者和苹果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案例,就在美国当地时间周五(6月28日),美国的 iOS 开发者在加利福尼亚州地区的法院,集体向苹果公司发起了诉讼。
他们认为苹果滥用垄断的权利,向开发者收取每年最低99美元的“会员费用”之余,还参与了开发者销售收入的30%分成;
于此同时,苹果还利用反竞争手段在 iOS 市场形成垄断,禁止第三方分销数字内容,在定价时向开发者提出强制性要求,并向开发者“征税”。
听起来好过分有木有?
此次发起诉讼的 iOS 开发者代表是一位名叫巴里·西蒙斯( Barry Sermons )的美国人,他在提案中明确指出了关于苹果的种种恶行,控诉苹果 App 及 App 程序内产品的费用、成本、定价在不断攀升。
由于 iOS 的封闭性、垄断性,开发者只能是“哑巴吃黄连,有口说不出”,而巴里则是希望苹果能够停止反竞争行为,并赔偿一定的金额以及诉讼费用。
关于 App Store 抽成行为,苹果不止一次被告上法院,早在2011年,就有4名苹果手机用户控诉苹果公司因收取开发者30%的佣金费用,而导致这笔费用又由开发者转嫁给了用户,即 App 的定价过高。
同样在今年6月初,美国加州的开发者以及伊利诺伊州的开发者,于加州圣何塞联邦法院起诉了苹果,控诉内容是苹果强制性让他们必须通过 App Store 才能卖掉他们的 iOS 应用,并称这是涉嫌反竞争行为。
如此霸道的收款模式,咆哥其实曾经也已经给大家说过,并拿“苹果老是说高通收费不合理”说事儿,苹果这明摆着“贼喊抓贼”嘛!如今苹果已经妥协了高通,并补缴了之前没交的“会员费”,所以咆哥认为苹果妥协开发者的可能性几乎是0。
这些年,APP Store 的收入逐年递增,它的收入从2016年-2018年分别是285亿美元、390亿美元、466亿美元,预计2019年的苹果应用商店的综合收入能够突破500亿美元以上。
这收入什么概念你们明白吗?单 App Store 的营收就要比阿里巴巴的营收高啊(2017年苹果应用商店的390亿美元营收约合人民币2509.5亿元,而阿里巴巴的营收只有1582.73亿元)!
值得一提的是,最近也有媒体拿 App Store 前100名发行商的平均营收,对比了谷歌应用商店的前100名平均营收,前者达到了8340万美元,后者则只有5100万美元。
游戏应用方面的收入,iOS 2019年第一季度的前100名发行商平均营收为7000万美元,安卓平台则只有4800万美元;非游戏类应用两者之间的营收差距也高达232%(不用咆哥说谁更高了吧)。
由此可见,虽然苹果‘会员费’或者‘智商税’收的高,但是在 App Store 上面的确要比在安卓平台更容易赚钱。
这其中原因,咆哥觉得和系统的封闭性有极大的关系,前面有开发者控诉其应用只能在 App Store 上面发行,如果真的像安卓那样开源,随便什么助手都能下载的话,你们觉得开发者还能赚到钱吗?只怕是天天忙着打击盗版了吧!
(谷歌应用商店)
用户、开发者、苹果公司三者之间其实是一个三角矛盾体,iOS 封闭的闭环式服务,形成了一个枝繁叶茂的大树,开发者树荫下卖凉茶,难免也要交一下摊位费,肯定要比在大太阳下的摊位费用贵,而用户想进去乘凉或者喝凉茶的话,不给钱哪能行呢?
总归一言,排除苹果的高收费模式以外,iOS 的闭环式生态对于用户或者开发者来说,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存在,它们的主要矛盾可能不在于模式,而在于费用的高低。
苹果认为我让你赚到更多的钱了,多收点‘保护费’又有何妨?
开发者认为我赚到钱靠的是自己的本事,凭什么苹果要分成呢?
由此两者矛盾激化,才有了法庭诉讼一事。不过孰胜孰败现在还没有定论,但凭借 App Store 的营收比阿里巴巴还牛这一点,咆哥不得不说,App Store 可真是一棵巨大的摇钱树啊。
都是神仙打架
跟咱没啥关系